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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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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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系被继承人子女,被继承人之妻子已经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无遗嘱,现被继承人除甲、乙双方外再无其他已知的同一顺序财产继承人,甲、乙双方针对遗产继承问题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遗产范围
经甲、乙双方清查确认,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如下:
1、现金:XXX元;
2、银行存款:XXX元;
3、房产:位于XXXXXXX房产一套;
4、其他财产及债务:无
二、遗产分配方案
双方按照等额继承的方式平等分配遗产,分配方案如下:
1、遗产中的货币资产部分双方平均分配,货币资产总额XXX元,双方各继承XXX元。
2、遗产中的房产部分由甲方继承,甲方作价补偿乙方人民币XXX元。
3、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作价补偿后,前述房产归甲方所有,被继承人原有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及房屋拆迁补偿时的补偿权益完全由甲方享有。乙方对甲方享有房屋权益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随时予以配合。
4、其他再无争议,如有未经发现的遗产或债务部分,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协商处理。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遗产,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守约方的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甲方实现关于房产包括拆迁补偿在内的权益,如有怠于协助或另行主张对房屋的其他权利,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作价补偿款,且不改变甲方对房屋已经拥有的所有权益。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在xxx的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内进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3、为保证本协议表的意思的真实性,由双方共同信任的两位见证方对协议书的签订过程及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予以见证。
4、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甲乙双方与两位见证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2、遗产分割协议书
被继承人: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号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区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一辆;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元。
六、位于被继承人的房屋归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偿还;位于的房屋归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偿还;被继承人在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所有。
七、应收债权元归所有;位于号房屋归所有。
八、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折价补偿给继承人、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继承人、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九、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元,由继承人、、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十、本协议在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人:
签约地点:区号
甲方(父母方):彭英爱,女,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p0(4),英国护照号码: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乙方(儿子方):张活飞,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r(3)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见证人:
遗赠人:郑XX,男,1949年8月21日出生,XX市人,现住XX市XX镇XX村XX巷8号。
扶养人:世XX,男,1986年1月24日出生,XX市人,原住XX市XX镇XX村XX7号,现住XX市XX镇XX村XX巷8号。
遗赠人郑XX因母亲年老、兄弟姐妹长期工作在外、自己独身未娶且体弱多病,家中无人照料,近年以来依靠扶养人世XX照顾并以父子相称。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遗赠人郑XX愿将自己坐落XX市XX镇XX村XX巷8号的旧房屋四间,建筑面积五十平方米多,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等等全部赠给扶养人世XX。扶养人世XX在遗赠人郑XX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扶养人叶世平保证继续悉心照顾遗赠人郑XX,让老人安度晚年,至遗赠人郑XX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遗赠人郑XX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扶养人叶世平承担。遗赠人郑XX去世后由扶养人世XX负责送终安葬。
三、为表达诚意,扶养人世XX自愿在适当时将自已的姓氏由“世”改为姓“郑”(即由“世XX”更改为“郑和平”),并将子女的姓氏改为姓“郑”。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遗赠人郑XX、扶养人世XX各执一份,XX市公证处XX办事处留存一份。
遗赠人:
扶养人:
甲方:XXX:女,汉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宁县人,系回龙镇盐田村一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乙方: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宁县人,系巡田乡大禾村六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丙方: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宁县人,系马头桥乡金塘村二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丁方: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宁县人,系回龙镇长冲村四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购买坐落于XX镇建设街即原XX供销社改制的宅基地。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甲乙丙丁四方经充分酝酿协商,决定以各自拥有权利的宅基地为基础共同建房,现为了实现房屋的合理分配,明晰彼此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以利长期和谐相处,共同使用公用设施,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原则,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产权及使用原则:
1、分配后的房屋产权彼此独立,互不相干;
2、宅基地使用以各自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产权证及相关权利凭证为准,相互独立;
3、楼梯房等公共设施部分归属四方共同共有,不单独归属任何一方。
二、各方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甲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20xx)字第φ—159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为㎡,宗地图编号为7号,另加购买周代明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
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20xx)第0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为㎡,宗地图编号为8号。
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20xx)第0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为㎡,宗地图编号为9号。
丁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20xx)字第φ—162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为㎡,宗地图编号为10号。
各方土地管业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范围为准。
三、楼梯公共设施部分:
1、楼梯修建坐落于8号、9号(乙、丙方)地基之上;
2、楼梯占用宅基地而由甲、丁方应分摊部分,由甲方与乙方,丙方与丁方之间在第一层的房屋分配时平衡;楼梯宽度每方平均分摊米。
3、根据本协议第二项,楼梯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丙两方按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范围所有;
四、房屋分配原则:
1、以楼层为单位进行分配;
2、就每层的两套房屋以甲、乙双方组合为一组,丙丁双方组合为一组。各组以宅基地所对应地上部分为准,即以房屋坐向为准,甲乙为每层的左侧,丙丁为每层的右侧;
3、第一层房屋各方按各自土地使用权证为基础,按建成的房屋布局为准归各自所有,前丁方米边、丙方米中,后丁方米边、丙方米中;
4、以抓阄的方式确定每方具体所分配的房屋楼层,以折价补偿的方式来平衡房屋楼层之间的优劣差别;
5、以
二、四层为一个独立的整体单位,
三、五层为一个独立整体单位。每组的双方分别抓阄分配两个独立的整体单位;
6、由于楼层之间的差距,由
二、四层补偿
三、五层户主2680元,该款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具体确定楼层时一次付清;
7、第六层不做统一分配,由各方共同按份所有,共同使用。
五、房屋权证办理:
1、各方以自己所分配取得的房屋独立办理产权证,并自行承担办理所需要的全部税费;
2、各方相互协助,配合办证。
六、共用与管理:
1、在公共楼梯中,每方提供一盏照明路灯,负责线路维修、灯泡、灯管的更新以及电费开支;
2、二楼住户负责一楼,三楼住户负责二楼,四楼住户负责三楼,五楼住户负责四楼、五楼的楼梯的清扫,每层以楼梯坎起步为准。各责任人应当及时清扫,确保楼道干净,无杂物垃圾;
3、二楼以上的任何住户不得向二楼的天井丢弃垃圾、赃物,否则由当事人负责打扫;
4、任何住户不得在一层楼梯空地内堆放物品,否则其他人员有权强行清出,后果由堆放物品人自负;
5、就楼梯、天井、水井等四方共用的设施由四方共同维修、改建,并平均分摊一切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效力:
1、本协议对各房屋产权人随同房屋永久生效,不因房屋的出卖、赠予、继承等产权转让行为而被改变;
2、在发生权利时,权利出让人应当确保新的权利人无条件的 承受本协议的约束力;
3、本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各方权利人对房屋的出卖、赠予、等转让性行为。
八、在签订本协议时,各方当即抓阄确定各自具体分配的房屋,抓阄结果如下:
乙、丙方分得各自土地权证基地所对应的楼房
二、四层;
甲、丁方分得各自土地权证基地所对应的楼房
三、五层。
甲方签字(手印): 楼层:
乙方签字(手印): 楼层:
丙方签字(手印): 楼层:
丁方签字(手印): 楼层:
在场人签字:
二零xx年十一月三日
遗产分配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遗赠人:xxx
性别:男、
年龄:七十三岁
地址:住共平乡荷花村。
扶养人:xxx
性别:男
年龄:四十一岁
地址:住共平乡荷花村。
遗赠人秦发兴因年老体弱多病,行动十分不便,儿女均在外省工作,现身居农村无人照顾。为了安度晚年,自愿与外侄章水之达成此《遗赠抚养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扶养人章水之时遗赠人秦发兴负责生养死葬。
二、遗赠人秦发兴在生之时,与扶养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发兴在生病期间,卧床不起之时,章水之必须与秦发兴同宿一室,对秦发兴进行护理。
三、秦发兴去世之后,实行火葬。
四、亲友所送之礼物,设一人登记。如秦发兴的子女返乡自愿料理其父亲秦发兴的丧事时,丧事由子女负责。如在丧事之中,子女不能返乡料理时,秦发兴的丧事由章水之负责。对丧事中所收之礼物,谁负责安葬谁有处分之权利。
五、秦发兴在共平乡荷花村的财产有:房屋两间,28平方米,双人床、衣柜、面盆、方桌各一件,被盖三床、蚊账一床、板凳四条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遗赠归章水之所有。
六、此遗赠扶养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待上列条款实现之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人:xxx(盖章)
扶养人:xxx(签字)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五日
被继承人:王友廉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条件下签署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后均不得违背协议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三、各继承人自愿协商确认,将被继承人名下财产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街 号房屋进行分割,遗产具体分割如下: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女儿: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个房屋及地皮出让后的所有收入(即现价值总额)下计算分割,不得隐瞒,任何一方不具备购买或擅自出让的权利,必须由三位继承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整个房屋及地皮处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具体为:
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 街 号私产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币共计 元(大写)。
五、经各继承人同意,为方便办理拆迁货币化补偿及其他买卖相关事宜,继承人和继承人有偿放弃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作为应分得相应遗产份额的补偿,继承人: 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和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六、以继承人和继承人出具的补偿款收条(签字、印手印)作为凭证,否则视为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没有履行。
七、如有继承人单方违背本协议内容,视为其自动放弃继承权及其他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剩余继承人将其放弃部分等份分割继承。
八、经各继承人同意,如协议签署后发生纠纷,以本协议内容作为司法机关析产凭证,本协议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签署,由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继承人各执一份,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证明人:
证明人:
签约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号 签约时间:年 月日
继承人:张礼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子
继承人:鄢礼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子
继承人:鄢庆玲,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三子
继承人:鄢庆忠,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四子
继承人:鄢礼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五子
继承人:鄢淑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女
继承人:鄢秀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女
遗产人(被继承人):鄢源秉,继承人之父,于年月日逝世。 遗产人(被继承人):张瑞英,继承人之母,于20xx年4月20日逝世。
现继承人本着友好协商、和睦共处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鄢源秉、张瑞英的遗产继承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1、遗产人鄢源秉、张瑞英留有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24号三利庴房屋及空地和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15号自建房屋及空地等遗产(具体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五个儿子长子张礼建、次子鄢礼杰、三子鄢庆玲、四子鄢庆忠、五子鄢礼新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2、长女鄢淑珍、次女鄢秀珍自愿放弃继承遗产权利。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同时作废。
4、以上条款七个子女均无异议。
5、本协议经继承人或继承人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协议人各执一份,留档一份。
协议人签字确认:长子:代理人:
次子:代理人:
三子:代理人:
四子:代理人:
五子:代理人:
长女:代理人:
次女:代理人:
协议日期:20xx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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