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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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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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xxx中国xxx、xxx全国xxx、xxx中华xxx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xxx中国xxx、xxx全国xxx、xxx中华xxx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 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载明X省X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二)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
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一) 总则
一、协 会 名 称:xx大学学生摄影协会
二、协 会 类 别: xx大学校团委领导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下的文化类校级学生社团。
三、摄影协会宗旨:传播摄影信息,提高摄影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四、协 会 信 念: 造就未来的摄影家
(二) 组织结构
一、会员大会为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及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并学习协会章程
2.产生理事会
3.审议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
5.讨论决定协会有关重大事宜
三、理事会
1、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机构,并负责日常工作。
2、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届,每届一年,可连任(理事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在特殊情况下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可对理事会做适当的调整。
3、理事会职责:
(1)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片区负责人。
(2)委任各部部长、副部长。
(3)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4)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
(5)建立协会内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四、理事会下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各片区负责人一名、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1)会长职责:
1.负责协调各部门和会员的职能和工作以及整体事务的安排
2.享有协会理事的任免权
3.享有协会财务的审批权
4.代表协会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交流
(2)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2.在会长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会长行使权力
3.全面督导协会的一至二个部门
4.负责协会与其它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向会长反馈信息,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3)秘书长职责:
1.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理事会的会议记录、整理和总结
3. 管理成员档案及有关相片文件和协会资金
4.负责拟定活动策划及总结
(4)片区负责人职责:负责安排各片区事项活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进取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进取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社团章程.doc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国学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广东工业大学的成员,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和共青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和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广东工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通过面试筛选;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有一定统筹协调能力;
(四)有较强责任心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赞助商提供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众爱公益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及社会各界爱心公益人士组成,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各项爱心公益活动,开展捐助、敬老、扶困、助学、志愿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本公益协会的所有活动范围,暂定于xx县内,极力促进社会公益服务。
第三条 本协会以“凝聚爱心,传递温暖”为宗旨,遵纪守法,爱国爱民,积极倡导互帮互助精神,以最大的力量救助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把关爱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关心慈善事业,让爱汇聚暧流,彰显正能量。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xx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xx县境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接收企业及社会捐赠,开展捐助、敬老、扶困、助学以及帮助孤寡、残障儿童等公益慈善活动;
(三)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设立爱心基金。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授权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1、 自动退会的,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2、 视为自动退会的,从加入之日起,如果1年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 开除: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如利用协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诋毁协会声誉的;违法犯罪的等,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xx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副会长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形式多样,如QQ群、微信群等。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副会长九名。常务副会长由副会长办公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常务副会长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副会长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副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经常务副会长会议授权后,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设名誉会长一名,负责对本协会全面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参与、建议和决定工作导向。每届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奇数)人。
监事任期与常务副会长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监事在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社团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会长、常务副会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及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依法接受县政府对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帮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接受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善款使用,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会员、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均可向常务副会长办公会提名资助对象,并提供详细资料交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审核;
2.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予以决定审批如否;必要时,可以亲自或委托当地的人员予以协助调查;
3.凡是未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开支,谁开支,谁承担费用,并予以补交到协会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或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及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xx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x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民间组织发展的相关事业。
第八章附 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xx公益社团联盟
第二条 社团性质:由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活动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关注山区,公益行动
第四条 社团精神:点滴之水,可成江河,亦可润泽四方。
第五条 社团须知:社员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xxx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县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社员的工作开展原则:遵守xx公益公益社团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地监管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社员的管理责任:实行xx公益社团联盟会长负责制,各地xx公益社团联盟总负责人协助会长工作。对社会负责。
每八条 各地xx公益社团联盟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理事会任期五年。
第九条 各地社团联盟的办公地址:由各地社团联盟自定。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十条 xx公益社团联盟服务范围:
(一)调查核实社会弱势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弱势人群的关心与参与。
(二)组织社员提供业余工作时间开展活动,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1、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救灾、失学儿童献爱心等慈善公益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寡残弱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3、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献血、交通和消防宣传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4、社会突发性灾难事件的人道救助。
5、参与国家相关公益宣传的主题活动。
6、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三)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务服务工作。
(四)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社员
第十一条 本组织的社员分为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个人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和遵守xx公益社团联盟章程。
2、必须志愿加入xx公益社团联盟。
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4、年满16周岁(即正式拥有xxx居民身份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正式会员。未满16周岁人员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5、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无私的思想素质。
6、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7、能有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
8、社团为公益非营利性机构,参加者需自愿。
9、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
10、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志愿者。
11、崇尚平凡,把做公益当成人生的态度。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参加,不要过于刻意。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本组织经费来源:
(1)社会人士的捐赠。
(2)各地监管机构的活动经费。
(3)企业赞助 。
(4)符合法律的义卖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7) 本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的组织活动经费。
(8)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9) 本组织要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0)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 本组织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个人质询。
(12) 联盟换届或更换总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13) 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公募和捐赠
联盟开展公募活动,必须经各地的监管机构批准,并持批准书开展公募。一切募捐的善款,一律进入监管机构的帐户。下属各组织不得私立善款专户。
第六章 附 则
(1) 冒用组织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组织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联盟。
第一节
组织概述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是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设社团联盟主席团、社团联盟理事会。
社团联盟积极响应党和学校的号召,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二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不断地完善社团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思想教育职能,增强二外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广大同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二外学子提供了一个“历练自我,认识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二节 组织结构图
第三节
部门职能与工作内容简介
一、社团联盟主席团
【部门职能】统筹协调社团联盟理事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社团的发展,与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为社团联盟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领导社团联盟各部及所属社团积极开展校园活动。
【工作内容】(一)召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社团会议,传达校党委及校团委指示,并听取理事会及各社团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二外社团联盟出席重要会议、维持并发展社联与其它院校学生组织关系。
(三)对社联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签署社联文件。
(四)审核社联理事会各项决定,对不合理决定提出修改意见。
(五)任免理事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校级社团社长。
(六)与校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
(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为社联干部树立榜样。
二、社团联盟理事会
【部门职能】社团联盟理事会为社团联盟执行机构,在社团联盟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社联理事会理事由社团联盟校级社团及各部门推选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作为所在部门或社团代表行使社联成员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理事会发布的各项文件决定,须经理事会全会通过,经主席签署后正式生效。理事会日常事务,由社团联盟主席提名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及四类社团工作。理事会常设机构包括:秘书处、外联部、文艺部、策划部、宣传部以及文艺类、文化学习类、实践公益和体育类分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例会。
【工作内容】(一)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为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所做决定适用于理事会全体成员;简称“理事会全会”或“全会”。
(二)理事会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处召集;全会闭会期间由各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工作,共同商讨决定社联各项事宜。
(三)学习分析学生社团及校园文化发展规律,指导社团成员制定发展计划,提升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建设优良校园文化。
(四)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增进社联内部团结;提高学生干部各方面素质,使社联学生干部更好的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五)完善社团联盟制度,推进学生社团专业化发展。
(六)审核下一届社团联盟主席候选人及选举人资格。
(七)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培训,以及各类重大活动。
(八)向校团委推荐学生社团参加校级、市级优秀社团评选。
三、秘书处
【部门职能】沟通和协调各个社团工作,学生社团注册,管理社联文件及账务,社团联盟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和发布社联各类文件通知,以及社团活动场地审批等工作。
【工作内容】(一)对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及各社团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起草和发布社团各类文件通知。
(三)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财务工作,对社团联盟直属校级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四)协调安排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的`例会时间。
(五)负责全体社团例会的考勤登记。
(六)负责社团联盟干部的综合测评加分和奖惩考评。
(七)负责每学期初的社团注册工作。
(八)管理社团联盟及直属校级各社团的档案、资料。
(九)管理社联办公室的使用时间及办公室内公用物品。
(十)协助主席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
四、宣传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区)影视动画系电影》。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影视动画系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系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前期策划,拍摄,后期制作与发布为主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
用影像去展示我们想表达的一切。我们将会配合系团总支,共同建设我校积极、上进、和谐的社团文化。我们的社团更是为了唤起同学们心中的电影梦,让他们更好的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帮他们把好的创意想法付诸行动。
我们的口号是:年华易逝,光影常存。
第四条社团信念
我们的信念是:只要你坚持,成功是必然的,用青春的热血,谱写我们绚丽的篇章。
第二章社团成员
第五条入团条件
凡取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社团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维护社团荣誉。
第八条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条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成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条副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二条具体分工
社团下设组织策划部、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一部三小组的形式。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策划部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写活动总结。
2、与各部门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长;及时给社团成员下发有关活动的通知。
3、负责社团的所有材料的整理、总结与收集、存档工作。
4、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制度。
5、负责对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成员批评、建议。
6、组织策划社团活动。
(二)各小组分工社团成员按个人喜好和能力平均分配组员,有社长和两名副社长带领三个小组,进行日常活动和学习。
第四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成员考勤制度说明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工作室记录。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四条奖罚、缺席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可视情况定为部委。
(二)惩罚制度,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社团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成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附则一
(一)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社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三)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
(四)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
(五)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社团改正。
(六)退会后,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附则二:活动内容
社团会定期组织社团成员召开例会,交流心得并制定下一阶段的任务。
(一)组织成员进行项目制作,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每学期一部作品。
(二)组织带领成员参加校内外各项比赛。
(三)组织带领成员进影视剧组参观学习。
(四)定期组织成员进行影视赏析,学习经验。
(五)邀请校内老师进行专题讲座。
(六)邀请行内精英进行经验讲座。
(七)对成员进行专业软件的讲解。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是由多名热爱辩论、演讲,对口才、交际有浓厚兴趣的学生自发组织而成立的一个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社团全称“建兴中学演讲与口才社团”,简称“演口社”。
第三条 社团宗旨是:锻炼会员语言表达能力,增强会员演讲与口才的意识,培养会员演讲与口才的能力,促进会员自身发展。
第四条 社团主要任务是:通过以演讲与辩论为载体,开展演讲与辩论等理论、实践学习;锻炼和提高会员的口才及公关交际能力;为喜欢演讲、辩论的学生提供施展能力的舞台。
第五条 本社团实行委员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委员六名,对本社负责。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建兴中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承认演讲与口才社团章程;
(三)对演讲、辩论等有一定的爱好,并希望能锻炼和提高自己能力的学生;
(四)在学校无重大违纪事件。
第七条 入社程序
(一)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书;
(二)社团工作人员登记,并建立档案;
(三)交纳会费;
(四)由社团常务委员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对社团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权;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有优先参加社团各类活动;
4、自由入会、退会。
(二)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议;
2、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
3、自觉维护社团利益和名誉,为社团服务;
4、社团规定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 会员退会后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不退回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以后,若想再次加入本社团,须经社团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致表决同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社团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审议社团干部的工作报名;
(四)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认为它应该行使的其它权利。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全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社团常务委员会是社团最高执行机构,由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由社团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社团常务委员会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和协调社团各部门的日常事务并搞好社团内部构建。
第十六条 社团各执行机构的职能:
(一)社长:
1、负责社团一切事务的管理及安排;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督促各执行机构决议、落实情况。
(二)副社长:
1、密切配合、分担社长工作,协助社长管理社团的各项事务;
2、协调各部门关系;
3、参与社团活动策划、组织、安排、决策和执行。
(三)秘书部:
1、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管理;
2、各项活动计划的书写、申请;
3、社团干部、会员档案及个人资料管理;
4、负责各类活动、会议的考勤记录。
(四)宣传部:
1、全面负责社团宣传工作;
2、对社团博客、QQ进行管理;
3、协助其它社团宣传部联合宣传,加强与各社团的沟通。
(五)活策部:
1、负责组织每学期的评优活动;
2、对每次社团活动的前期策划、联系、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活动;
3、对社团的财务进行管理。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社团每学期将评选一次优秀干部及社团积极分子若干名。
第十八条 评优标准如下:
(一)会员的出勤率;
(二)会员演讲、辩论水平的相对提高程度;
(三)其它对本社团的活动、发展、声誉有贡献的行为。
第十九条 奖励条例
(一)对每学期的优秀干部及社团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在社团活动时表现突出的或给社团赢得荣誉的个人或团体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常务委员会做出的奖励不服的,可在一周之内向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必须对其做出合理答复。
第二十条 处罚条例
(一)任何会员在做出有损社团形象的事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会籍处分;
(二)若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将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三)对常务委员会做出的处分不服的,可在一周之内向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全体会员大会必须对其做出合理答复。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果在社团活动、会议时,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说明原因),将给予一定的处分,视情况而定。
第二十二条 会员在社团活动、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请假,若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 活动形式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主要以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两大类型呈现,详情见《演讲与口才社团活动形式》。
第二十四条 社团将聘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教师对理论学习、实践训练进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社团将不定期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举行知识讲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补充须经社团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演讲与口才社团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 每一位团员必须热爱舞蹈事业,要求严格遵守规定的训练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缺勤,若因病、事不能到者须提前一天向队长请假,如三次不到者作为自动离团处理。
二、 团员在每次进入排练场地时请备齐舞蹈用品。
三、 团员进入训练场地后,能全身心地投入,放松情绪,认真训练、相互交流,以提高排练的效率和节目质量。
四、 每一位团员都必须服从舞蹈教师的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半途而废。
五、 在任务重时,会增加训练时间,大家尽力配合,克服训练与学习生活之间的冲突,顾全大局。
六、 大家生活在这样的大家庭里,尽量施展自己的才华,使自己得到更深一层的艺术熏陶,以创我部的辉煌!
七、 此条例在公平自愿基础上产生,解释权于艺术团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进取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xx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是报外语系团委批,由社团联合会管辖,按自愿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校纪的前提下,以丰富充实会员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日韩双语社为学习性社团。社团宗旨:学习日语韩语,了解日本韩国,促进国家间友好。
第四条:日韩双语社活动主要以课堂讲授课为主,辅以相关的学术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条:本社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社团社员致力于学院在校生,无论有无日语韩语基础,对日语韩语有较强兴趣,有加入本社的意愿,并同意本章程所有规定,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缴纳社员费注册后,即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本社内部相关选举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无论有无基础,所有社员均可获得本社供给的日语学习资料及相关的学习辅导。
3.所有社员均可参加本社举办的学术文化娱乐活动。
4.社员有退出本社的权力,推出手续:本社决定以一期为6个月,为方便管理,社员必须入社满一期后,方可在申请后退出本社。中途无故退出社团日语社不承担任何后续职责和赔偿。
5.任何社员均可经过组织部,对本社内部各个部门的的工作提出批评提议,实施监督。
第三条:日语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校纪、本社章程,进行一切活动。
2.进取宣传本社,维护其他社员利益,维护本社的整体荣誉。
3.进取完成学习部组织的授课任务。
4.原则上不准迟到旷课,有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来听课时,须向组织部请假。不请假擅自迟到五次者或旷课次数到达三次者或迟到旷课总数到达五次者,本社将按期自动退出本社处理。
5.所有社员一经注册即有一年的合法社员资格。这期间不得转让社员资格。
第三章: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一条: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只能局部生成,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条:社团成员大会
一.1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构。
2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负责人应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院团委进行备案。
二.社团成员大会的行使职权
1监督社团的财务支出
2听取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
3当有二分之一的社团干部对社团内部的人事安排持否定态度,各方争执不休时,应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社员会议,交由社团大会决议,大会所有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的社员同意,方可经过。
二:社团日常工作时的权力机构为所有干部大会,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须由所有干部会议或相关必要人员参加的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举行民主投票,决议遵循票数多者,社团负责人不得干涉干部大会的工作。
三:执行机构
1执行机构由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主要处理社团日常事务。
2社长是干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所有干部必须全部到场。
3社长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人
4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担任本社负责人.
a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挂科者
b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c有违反其他校纪者
5新选社长或副社有一个月的考查时间,考查合格后,方能成为正式社长,上报给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日常工作机构有;学习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四部的职能权限如下。(根据社团基本情景以下要求人员均为上限,下限不设)
1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2名)
a努力学好日语,做好榜样
b讲授新版标准日本语
c讲授各种日常用语,趣味日语及口语
d负责收集各种日语学习资料(文档视频音乐电影等)
f负责社员的辅导补习活动
g负责每学期期末的社员日语本事测试工作
2财务部(部长一名,财务监管一名,干事4名)
a负责每学年的新社员的注册报名费缴纳及退社社员费用归还的问题
b负责社团财务预算、财务管理
c为其他各部供给必要的资金支持
d在社员剩余三分之二情景下要求了解财务情景,以及对本学期的财物使用状况提出质疑时,财务部有义务及时或临时向社内和社员大会做财务报告,理解日语社内外的财务监督。3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4名)
a负责各项活动的海报和展板的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
b负责日语社在学校广播站的宣传,收集广播宣传所需资料
c致力于扩大本社影响力,维护日语社的良好形象,宣传日语社的各种活动
d管理每期所出海报,另备海报模本存底档案
f同组织部一齐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美工
4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6名)
a负责课堂和例会的考勤工作,做好详细的考勤记录
b负责社团内部的社员注册和退社手续工作
c负责社员、干部的请假工作
d负责管理社团的档案、物品
e负责课堂上的纪律
f负责教室卫生
g负责社团书面文件的起草工作
h负责通知社员本社举办的各种活动(上课,辅导,电影,特色活动等)
第一章:总则
(一)名称
本社团全称“ps技术交流社”,简称“ps社”。
(二)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xx工程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工委、学工办、社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学校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社团宗旨
展示青春,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开拓创新,多彩生活。
(四)社团口号
“你只看到我绚烂的图片效果,却没看到我一次次的失败碰壁;你有你的白皙透亮,我有我的磨皮祛痘;你否定我的此刻,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嘲笑我程序复杂难于上手,我可怜你仅仅满足于美图秀秀;你能够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ps,注定是奋斗的旅行,路上少不了学习和钻研,但,那又怎样?哪怕图片再丑,也能p得漂亮。我是ps,我为自我代言。[1]”
第二章:会员
(一)凡取得xx工程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
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社团工作提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4)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三)会员的基本义务:热爱社团,进取参与,认真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四)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
可退出社团,取消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
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进取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1)社团的首脑部门,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2)社联团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社团重大事宜
(3)负责统筹决策,协调协调与其他社团的关系
(4)负责各社团各项重大工作的宏观指导及调动。
(5)负责分配及督导社团各部门的工作,监督社团各部门的工作。
(6)评选下届社团负责人所设部门如下
(二)办公室:
(1)社团成员注册、备案等日常管理。
(2)社团内部档案管理。
(3)社团各部例会记录及办公室物品管理及自身建设。
(4)社团文件通知的起草、整理、收发、备案工作及各社团上交资料的管理。
(5)学期末工作总结。
(6)社团换届时的资料及财产设备移交。
(7)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
(8)负责对社团成员及社团干部的考评和奖惩工作。
(9)辅助主席团指导各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及人事制度建设工作。
(三)技术部
(1)负责社团成员photoshop软件的培训工作。
(2)对photoshop软件进行研究学习。
(3)制作一些高水平作品来推广社团形象。
(4)对社团参与的活动进行技术支持。
(5)承办相关竞赛活动。
(四)活动部:
(1)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策划组织,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可行性评估。
(2)协助学校各类社团的大型活动。
(3)负责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为社团发展供给建设性意见。
(4)研究学校社团活动的发展创新。
(5)活动前后最终策划与总结,以作为以后活动的参考教程。
(6)负责社团日常活动所需物资进行借用和购买
(五)外联部:
(1)承担与各社团沟通交流。
(2)承担与各高校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
(3)承担社团活动前期经费筹集工作。
(4)进行社团经费的管理。。
(六)宣传部:
(1)进取协助上级宣传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2)完成社团内部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社团的宣传工作。
(3)配合辅助社团工作及成果的宣传工作。
(4)大力拓展社团自身宣传,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5)负责社团宣传板的外借调配及催还工作,掌管社联各项宣传物品。
第四章:社团经费来源
本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入会所缴纳的会费及外联部所拉赞助,会费的收取遵循服务于社员的原则,用于正当途径,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公开账目。
第五章: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员考勤制度说明:
(1)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景后,交办公室记录。
(2)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3)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档。
(二)奖罚、缺席说明:
(1)对工作进取主动,职责心强且具有必须的专业本事者,可视情景重点培养。
(2)惩罚制度,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协会章程不服从的会员能够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所有。
(四)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会员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会员大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员出席。
第三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部批准后实施。
2、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3、审查办公室处和社长的工作报告。
4、审查对会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第四条社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提出议案,并指导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第五条办公室处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记录工作。
第六条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的形象设计和宣传。
2、为社团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做宣传。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
1、负责重大活动的财务预算。
2、负责收取管理本社的各项收入。
第八条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联系活动。
2、对外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助。
第九条策划部职责
1、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
2、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
第十条
组织机构人员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部门之间互相帮助,相互扶持。
组织机构人员应出席每次会议,并严格遵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社团全称:xx市xxx中学xxx文学社
简称:xx文学社
第二条:社团属性
本社团是经郑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校团委批准及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性质
由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双向选择组成的围绕文学展开活动的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
阅读作品,辨识真善美;感悟生活,弘扬真善美
第五条:本社团的目标
肩负促进校园文学交流和发展的使命,用自己的文学实力影响周围的人,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立,为书香校园建设献绵薄之力。
第六条:本社团的社训
尊重 理解 阅读 写作 教化
第二章 文学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文学社的主体机构及负责人。
(一)本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和社长负责制原则。
凡自觉尊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的我社社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均可成为我社常委。
社长由常委会选举产生,副社长由社长任命,常委会负责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社团日常任务,组织本社各种活动,并负责选举新一届社长。
社长的职务:定期召开社内各部门会议,计划部署全社的工作,负责社内职务的任免,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
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社内各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情况,社长不在时应履行社长职务。
(二)文学社组织机构
记者部:主要负责采访任务,快速、积极、主动报道同学们的生活问题及校内外与同学或学校密切相关的事,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报道或加以评论。
社团章程(选填)
第一章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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