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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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22 18:28: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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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
出版社
主编
用书群体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0_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编写组
博士
高等学校研究生英语系列教材综合教程(上)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熊海虹
博士
高等学校研究生英语系列教材综合教程(下)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熊海虹
博士
马克思xxx列宁经典著作选读(20_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马克思xxx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编写组
博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_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编写组
硕士
研究生英语(第二版)
复旦大学出版社
曾建彬等
硕士
流畅英语口语教程第三册(第二版)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Sue Kay等
学术型硕士(过英语六级、专八)
流畅英语口语教程第四册(第二版)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Ceri Jones等
学术型硕士(过英语六级、专八)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0_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编写组
硕士
注:通过英语六级或专八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须购买《研究生英语(第二版)》。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奖励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少量勤工助学岗位和一系列针对贫困生的资助办法。开学时,辅导员会向新生介绍相关情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范围具体如下(以全日制在籍生总数为基数)。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范围为100%,每生1万元;其他年级奖励范围为70%,设立三个等级,分别为:万元、1万元、万元,各等级分别占奖励总人数的20%、30%、5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三个奖励等级分别为:1万元、万、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的学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的学生。三个等级奖励不兼得。奖金标准根据当年政策、预算等情况动态调整。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奖励范围为60%,对应三个等级的奖励标准分别为:1万元、万元、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10%、20%、70%。
辽宁师范大学走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维护全校研究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保证在校研究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走读研究生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毕业,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床位。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学校住宿的,应填写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表》,提出住宿申请。
3.研究生在走读期间因往返交通及住宿期间出现安全或其他问题,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4.走读研究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培养任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走读的研究生必须经常与所在学院辅导员保持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
6.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_年9月1日
学号:
姓名:
专业:
(1)硕士研究生:①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②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在国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博士研究生:①请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②在国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20_级全日制招生入学的学生可自愿落户到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1)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①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②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含户籍地址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注意事项
①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
②未进行人像信息采集者,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
③我校20_级报到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黄河路校区和西山湖校区),《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均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④当年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即可。
⑤在入学后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户口簿》个人页和《户口迁移证》应严格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批落户。
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
②籍贯、出生地两项应具体到市(县)(直辖市到区),不可只写到“某省”。
③婚姻状况必须据实注明(如“未婚”或“已婚”等)。如“已婚”,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婚”,请提供《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如“未婚”,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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