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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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淘宝______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承担所有关该店铺所涉及的经营、操作、管理等问题,任何责任都与甲方无关。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更改原有登录、支付密码、换绑银行卡等需要甲方配合修改的内容,放弃所有与该店铺有关的操作权力,不得进行私下更改密码、无故收回店铺等行为。
四、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承认该店铺已归属乙方财产,乙方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合法经营、管理该店铺,不得用于任何非法、违法交易;
六、店铺转让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_____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_%。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xxx合伙企业法》和《xxx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___%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___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xxx合伙企业法》及《xxx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 主要经营场所:
第六条 合伙目的:共同出资,共同设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第七条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条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
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分期缴付出资额
缴付期限
出资方式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合计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条第3款条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6,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互换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发生争议时,通过合伙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类型,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丙公司将给予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订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根据《xxx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合伙人姓名(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姓名(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了友好的发展,互相帮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几点,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2、进货、发货由甲方负责调动,乙方可参与价格咨询。
(紧接下一页)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到期在进行商讨后再续签合同。
第四条 出资源、出资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_________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由______方负责财务掌管,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每月底(可约定)账目结算。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甲乙双方各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加入新合伙人的条件: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两合伙人都表决同意才行;②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和约定的入伙协议;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②提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人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前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诚实、信任、*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医疗器械现代化,为广大用户提供质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ap-15型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电动充气泵的外购厂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使用期限为贰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续签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购电动充气泵。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2、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动充气泵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按提货套数给乙方配备资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
8、甲方电动充气泵价格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的电动充气泵,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采购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采购资格。
3、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全面负责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5、积极协助甲方产品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7、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六、订货、结算与退货:
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七、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____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淘宝合伙协议书(扩展7)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菁华8篇)
依据《xxx合伙企业法》和《xxx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______店铺在淘宝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xxx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原则,就______店铺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一年。如双方有意愿继续合作,可协议续签。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全权负责______店铺在淘宝平台的运营事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1、负责运作______店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数据库管理、客服销售管理、淘宝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店铺的正常运作。
3、负责为______店铺运营策划(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淘宝主题活动、店铺自身推广活动等)。
4、发货、仓库管理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服务范围内。
第四条、费用及利润分配
1、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并计入店铺成本。
费用包含:店铺装修:店铺模板、旺铺。
店铺营销投入:直通车、钻展、活动等。
官方及第三方工具:打折工具、生意经等。
2、乙方运营服务期为一年,每月基础服务费______元;
______店铺利润甲乙双方平分,各为50%。
3、付款时间:
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预付一个月基础服务费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
剩余服务费按每月______元,于当月3日前支付;
每月15日结算上月利润(以账房回款为准)。
4、付款方式: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服务。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客服、美工等服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3、乙方全权负责______店铺的淘宝运营事务,甲方旗下其他同类产品店铺应配合乙方价格体系布局及活动促销控价。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款项及时付款,否则视甲方违约。如有违约,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日违约金向乙方支付。
5、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一定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实样、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及时支付等。
6、甲方应保证产品品质优良,供货稳定,发货、退换货及时。因产品质量、发货、退换货不及时等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合作期内,若甲乙任一方想终止合作,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若违反此项则合同终止方后果自负。
8、本协议终止时,若有意继续合作,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六条、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信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xxx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号码:;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株: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 淘宝店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兆事项: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嶷淘宝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唯一合法服务商。由乙方为甲普方提供“ ”在淘宝运营中的店铺风格设计、店铺策划、止店铺营销优化、淘宝活动参与等运营相关托管服务。
第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1 年,自 年月 苞 日起至 年月 日。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瀵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 合作经营方式及计算方法
基察础服务费用:
第1季度乙方收取甲方基础服务费每月 ㄣ2万 元托管服务费。根据第一季度店铺整体运营状况兀,共同协商基础服务费用,确定第2-4季度乙方收取甲鹩方基础服务费的数额。
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甲方在当ⅷ季度初全额支付给乙方本季度基础服务费。
服务佣金:
第1季度乙方收取甲方服务佣金为销售额的 10 %;
根据第1季度店铺整体运营状况,协商第2-4季度乙方齄收取甲方服务销售额佣金的比例。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搌,次月15日之前支付。
广告推广:
乙方根据店铺进锐展及销售情况策划推广方案提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通过着后方能进行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渖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在淘宝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刖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基础服务费和服务佣金;
1 / 3
若服务期间内乙方违反“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终狂止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xxx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号码:;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 _______。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
甲乙双方在20xx年9 月29 日共同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车押金,甲乙双方各出资人民币贰万元)合伙租赁一辆(辆型为: 车牌号为: )的出租车。共同经营出租车载客生意。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拟定以下协议:
一、合伙期间应本着公*互利,守法的原则经营合作。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租赁期间租金合伙人各付一半。
2、合伙人以一天为时间单位轮换经营,以次日早上8:00交班,交班地点定于双方住处点。
3、各自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各自当班合伙人承担,交班时合伙人应将油加满后进行交班。
4、合伙人各自在经营期间的经营所得归各自所有,不再汇总重分配。
5、出租车自然损耗所产生的修车费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6、出租车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等产生的修车费等费用由造*个人承担。
三、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合伙时出资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6、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四、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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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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