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28 17:05: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兰,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年12月24日
各二级学院、各部们处室:
××学校×年级××系××班××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缺交作业,上课讲话打瞌睡,在×月×日财务会计期末考试中作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当时该生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放入铅笔盒,乘打开时偷看,其不断打开关闭笔盒的情况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老师要检查笔盒,他执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将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并称老师无权搜身,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弊行为,态度极为恶劣,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考试。根据《考场纪律》、《学生手册》第X章第X条,对该学生取消其该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如态度恶劣则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学籍。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XX学校教务处印)
二OXX年X月X日
各教学系部、班级:
为彰显考试的公平公正,践行诚信教育,现在对20xx—20xx学年期末考试学生违规情况通报:
20xx级注会1班 洪(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1班 王(替考)
20xx级注会1班 陈(找人替考)
20xx级注会2班 尹(英语B级 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5班 张(夹带小抄)
20xx级注会5班 杨(使用手机)
其中,王,陈两人在考试过程中串通替考,其情节严重。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作弊及其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恶劣。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具体情况请留意南华工商学院校风校纪委员会处理为准。
其中,洪、尹、张、杨等人,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一款【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请团总支、学生会、助理团各部门展开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组织部门请照章程,开除清退出部门处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以上行为将记入学籍档案存档。
财务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年1月9日
据查实: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试纪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际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七款规定,对欧世亨、何琪茵、梁键华、欧锦雄、何书缉、洪佳莹、潘广铖、严忠宝、肖人境、胡骁腾、黄志鹏、董海深、罗崇发十三名学生进行全院违纪通报,该科考试按违纪、作弊处理,处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若再次考试违纪者,取消该期所有期末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各教学系部、班级:
为彰显考试的公平公正,践行诚信教育,现在对20xx—20xx学年期末考试学生违规情况通报:
20xx级注会1班 洪(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1班 王(替考)
20xx级注会1班 陈(找人替考)
20xx级注会2班 尹(英语B级 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5班 张(夹带小抄)
20xx级注会5班 杨(使用手机)
其中,王,陈两人在考试过程中串通替考,其情节严重。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作弊及其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恶劣。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具体情况请留意南华工商学院校风校纪委员会处理为准。
其中,洪、尹、张、杨等人,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一款【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请团总支、学生会、助理团各部门展开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组织部门请照章程,开除清退出部门处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以上行为将记入学籍档案存档。
财务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年1月9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