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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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23 13:42:0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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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以孤儿奥利费为主要人物,又以雾都伦敦为背景。描写了孤儿奥利费从小在孤儿院受尽欺凌,逃到伦敦后又不幸陷入贼窟的坎坷经历。反应了19世纪英国正是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复杂的时代。
小说里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傲慢无礼的曼太太、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温文尔雅的布朗罗老先生、多才多艺善良如天使的露丝小姐、高傲自大的警察局局长兼法官方先生,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科医生格林威格先生,特别是他说的一句话"如若不是我愿意吃了我的脑子″这句话让我看出格林威格先生是个憨厚善良、幽默风趣的人。
同时,奥利费的真诚勇敢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奥利费逃到伦敦又不幸陷入贼窟后他没有选择当小偷也没有陷入金钱的诱惑而是在思想上与他们作斗争。在这件事中我看出了奥利费的善良和内心的纯洁,使我更加喜欢这位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主人公。
好人终究能得到回报,傲慢无礼的曼太太被剥夺了权势与地位,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善良的奥利费最终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尽管希望在奥利弗的眼里是哪么的渺茫,可凭着他的坚持不懈还是获得了幸福。奥利弗这种坚持不懈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2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3查尔斯·狄更斯,是一名英国作家。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海军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做过童工、事务所学徒、录事、法庭记录员、报馆采访员。他的生活充满坎坷,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创作了多部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历的著作,反映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英国文学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雾都孤儿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我利用了这次寒假期间对这本书籍进行了反复的阅读,有很多的感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利弗的故事,他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他刚出生便去世了从小在贫民院长大的他,后来被卖去棺材铺当学徒,在其他学徒和老板娘欺负下,忍无可忍的他逃去了雾都伦敦,却不幸落入贼窟,被逼去当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他的身份之谜也_解了,善良的他最后和自己的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书中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认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被当作重要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和大慈大悲。”每天吃不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他们,要求添粥却被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受到了惩罚,这是何其的荒唐。在同情奥利弗遭遇的同时,也看清了济贫院理事丑恶的嘴脸。他们打着帮助孤儿的旗号,却虐待他们,身在济贫院的他们得不到一丝关爱,还将奥利弗卖去棺材铺做学童。简直可恶至极。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善良的人多。落入贼窟的奥利弗始终不愿意同流合污做窃贼,一次次反抗挣扎,同为盗窃团伙的南希同情他的遭遇多次出手相助。这个世界有多少的奥利弗存在,没有温暖的家也没有父母的关爱,吃不饱饭还被别人欺辱。有多少人正在经历这些生活,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将他们推向深渊,又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他们。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说的没错,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但是在选择和诱惑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有的人选择了恶。奥利弗身处泥泞,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尽委屈,可是尽管这样,不论如何屈打他心中的正直和善良始终不允许他屈服,不与窃贼同流合污,也正是这样才一步步走向希望,能和亲人相认,过上辛福的生活。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播种爱和希望!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4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济贫院,生下来妈妈就去世了。他的幼年是阴暗的,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每天都吃不饱,直到九岁他还是一个苍白瘦弱的孩子,个子矮矮的,腰细得不得了,可就在他九岁那年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
经过一段时间,奥立弗慢慢的长大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曾竟被人收养过,被人陷害过,被人搭救过,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最后奥立弗找着了,他这一生唯一的亲人:罗斯。罗斯是奥立弗的亲姨妈,但是奥立弗从来都不知道,罗斯也从不知道奥立弗是自己的外甥。
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有所感触。命运是上帝安排的,自己有时无法掌握。我对奥立弗感到怜惜,对他的命运感到悲痛。我觉得自己跟他比起来要幸福得多,我要好好珍惜我的人生。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5《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本世界的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作者狄更斯笔下写出的主人公名叫:奥利费·退斯特。他是一个孤儿,出生济贫院,他的妈妈在生下他了以后便去世了。奥利费在孤儿院呆了9年,他既吃不饱、穿不暖,又要干很多很多的活,还要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在棺材店老板那里,不光要睡在棺材中间,还依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侮辱。在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下,迫使他逃到了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从贼窝里逃出来,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了,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了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费,不顾贼窝头目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说奥利费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孙子。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给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费终于与亲人团聚了。
在读了《雾都孤儿》以后,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费,虽然他总受侮辱、吃不饱,还被近去做小偷,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最后,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终于与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小偷,也并不都是非常可恶的,有一句话叫:“人之初,性本善。”虽然他们都是小偷,但是他们的本性却不坏,善良是每一个的本性,所以,他们也并不是非常可恶的。我们也要学习布朗罗先生的善良,虽然奥利费曾经当过小偷,在有一次帮他送书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带回贼窝,还有那五英磅与书也被带走了,但是他却还是对奥利费非常好。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书中的内容很精彩,让我着迷。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利弗·特维斯特,这本书讲述了奥利弗小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孤儿院,在那儿受尽了欺凌后,被卖到了一个殡仪员的家庭。可是,因为有一次殡仪员误解了他,狠狠地打了他,所以他就逃到了传说中美好的伦敦。但是到了伦敦后,他又不幸陷入了贼窟。
尽管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他却最终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与姐姐相依为命。奥利弗终于有了亲人的关怀和帮助,我也为他感到庆幸。
那时的伦敦有很多穷人,他们都饱受过欺凌,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有的为了生存,就去当强盗,做小偷……他们都没有像奥利弗一样——坚守着心底深处的纯净。奥利弗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找到出路。
《雾都孤儿》让我学会深思,给了我很大启发。它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大部头外国名著,我要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读书心得7今天下午,妈妈从书店买回来一本书—《雾都孤儿》。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孤儿叫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坏人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一个陷阱里。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孤儿奥利弗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是那么的可怜。而我们却和奥利弗恰恰相反,过着那么幸福的生活,父母疼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照顾着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应该用各种方式去报答我们的父母,让他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的去珍惜呢?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南战争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南战争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着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阅读经典名著读书心得篇3
根据学校的读书计划,这学期我有幸地拜读了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
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
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就是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毕业虽有两三年的时间,但回顾一下,觉得自己有时只是一味地追求学生成绩的提高而教学,这样工作下来,我虽然很累,但学生每次的成绩却不如人意。教学生学,予以学生一定的学习方法,找出规律,学会举一反三,学以致用,学生也会在这种学习中找到一种知识的满足感。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
(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
(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
(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一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三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师范生的第二变——变个小孩子》中说道;“小孩子懂得什么?”在这个态度下,牛顿被认为是笨,伯瓦特是被认为凡庸,爱迪生是被认为坏蛋。这章的内容在告诉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在参与班级管理的过程中,把教师威严的架子给放下来,学会融入到学生中,师生成为朋友,这样你会发现他能做许多我们不能做的事,也能做许多我们认为他不能做的事。我们再重新的审视他们,发现他们其实也有可爱之处,真正地与学生沟通,这样会更有利于班级管理。
这本《教育名著》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陶公提出的“学做一个人。”他的“学做一个人”有三个条件:
(一)要有健康的身体——身体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要做一个八十岁的青年,可以担负很重的责任。
(二)要有独立的思想——要能虚心,要思想透彻,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教学和学习中,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不能人云亦云,不能在讨论问题时,与对方争辩不过就放弃自己的见解。
(三)要有独立的职业——要有独立的职业,为的是要生利,生利的人,自然可以得到社会的报酬。择业时要根据个人的才干和兴趣。做事要有快乐,所以我们要根据个人的兴趣来择业。但是我们若要做事成功,我们必要有那样的才干。读完此文,我深思,在当今社会中我们还需要怎样努力做陶公文中所倡导的“人”呢?陶行知所研究和实验的教育问题,直到今天,让感到很中肯,很新鲜,仍有进行试验的价值。他的“第一流的教育家”,“教学合一”,“我们的信条”“生活及教育”等这些诸多观点让我叹服,不断地从他的教育名篇汲取丰厚的营养,来充实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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