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优选13篇)

更新时间:2024-01-25 15:54: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

奎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径文明单位”、“省径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居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篇

做好基层人民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 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于审判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办公室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3)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法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三篇

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法院“执行难”问题困扰着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区_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我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法院和海门、洪家、前所等街道,与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座谈,查询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涉及执行方面的案件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这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区法院根据“三项承诺”的要求,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单位。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等24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十项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执行听证制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执行群体性案件处置稳妥。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工作重点,坚持高效、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执行群体性案件。自20xx年以来,先后处理此类案件5 起。特别是对乐客多超市涉及288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和浙江水晶电子集团公司近600件的劳动仲裁争议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我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区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注重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本级法院的自训工作,坚持每周一晚上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研讨会制度。同时,鼓励干警参加更高层次的在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执行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先后有2名中层干部选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有10名执行干警受到各级表彰,连续七年未发现执行干警有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区法院在执行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因审判阶段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裁判表述存在问题,给执行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无法或难以执行;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和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造成当事人损失;有的案件因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咨询相关问题时,态度不好或答复不够注意方式方法,引起当事人情绪过激,致使反复上访。

(二)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特别是在同一被执行人的多个案件中,不同申请人无法了解被执行款物的分配状况,误认为法院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还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尽管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效执结率仍然偏低。三是执行工作内部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泄露消息的情况还有存在,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而易举地躲过追查、逃避执行,使赖债者更加嚣张,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三)有些被执行人和少数部门法制观念还不够强。一是许多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现象较为普遍。去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二是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涉及 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尤为突出。如海门街道沙田村,由于村委会的消极抵触情绪,致使10多起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此外,对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也有因受托法院所在地政府的干预或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造成了易地执行难的问题。三是少数部门法律意识错位。本应由责任部门负责处理的案件,最终推向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少数执行人员自身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行法官对案件和裁判文书审查不细,法律程序没有做到位,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难的,没有穷尽执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有些执行人员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就产生畏难情绪,方法单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结;个别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执行方式简单粗暴,未能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案多人少、经费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受机构编制的限制,目前区法院内部各部门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现象,执行局在编人员仅有11人,每年新收执行案件高达20xx多件,加上历年遗留的积案,人均每年要办案200多件,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突出。办案经费相对紧张,执行人员在执行开支方面顾虑甚多,需外出执行的案件,不敢轻易行事,到省外执行更是慎之又慎,致使不少案件不得不委托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以“五五”普法教育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要通过宣传,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努力形成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的执行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要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部门配合”的法院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作用。二要努力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公开曝光力度,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悬赏执行、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代位履行等新举措,努力克服“执行难”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和协调分工的工作新体制,畅通审执、立执和上下级法院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在已经建立执行实施机构和裁决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真正建立起分权制约、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四)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取得理解,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对需要公开曝光的执行案件,要事先告知,讲清利弊,在曝光区域和范围上适当加以划定,避免矛盾激化;对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追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执行案件,要在查明被执行人的确无财产执行的前提下进行,决不可图方便,草率行事,尽量减少担保人的损失;对涉及企业和银行的借贷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特别是对资金一时紧张而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必要时要做好银行的工作,暂缓执行,给企业以回旋的空间。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要教育干警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执行行为规范。加强对执行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执行艺术、技能和业务水平。引导干警克服怕当事人上访、怕领导过问案件、怕承担责任的消极畏难思想,严格依法,大胆工作,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对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职或执法违法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一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力争扩大人员编制,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要建议上级法院修改片面追求高执结率的考核办法,建立客观的、从优的、人性化的激励机制。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仅要确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三是法院自身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执行工作,在人力、经费和物质保障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装备条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设备,解决好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四篇

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性平台和载体,形成和体现人民法院软实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官队伍建设亦是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大力提高法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水准,离不开法院文化作支撑。近年来,东昌府区法院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探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引导法官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__系列重要讲话,补“钙”壮“骨”,固“本”培“元”,筑牢精神家园,养成职业良知,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公正司法能力的新一代法官。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依托文化活动载体,融汇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核心价值观外践于行

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加强制度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将核心价值观蕴含着的各项要求融入具体管理制度中,靠核心价值观引领制度创新,靠制度落实强化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全面推行了“严密的责任制度、严格的排序通报、严明的考核奖惩、严细的思想工作”的“四严管理”模式,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形成了严有标准、抓有章法、考有依据、推有动力的队伍建设工作新机制。坚持把考评通报作为干警评先选优、立功受奖、提职晋级的硬杠,让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干警有地位、有尊荣、有奔头。

(三)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引领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

先进典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法官队伍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标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培养和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定能起到“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先进典型效应。我院每年评选“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裁判文书”,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党员先锋岗活动,在案件急剧增加审判力量紧张、工作繁重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上述活动的有效开展,凝聚了队伍精神,保持了队伍稳定,切实履行了审判职能。

存在的问题:

(一)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实践中,部分法官还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对涉及到自己的文化建设任务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勉强应付。同时,在领导层中也存在对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认为法院的主要工作是审判,搞文化建设是“务虚”。没有从内心深处理解法院文化的重要性,也没有把法院的文化建设放在应有的高度予以重视,缺少实实在在的策划和长远的规划。

(二)忽视干警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

法院文化建设往往出现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文化建设好像只是政治处、研究室的事。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有时一提到法院文化建设,就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悬挂几幅所谓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设”了,将文化建设作为“形象工程”和“花瓶工程”。在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没有调动法院干警的热情。

(三)法院文化特色不鲜明

法院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尤其是促进法院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基层法院、干警自身的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常常趋于一般化,个性不明显。

二、对策

(一)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文化是在人民长期的历史实践中经过大浪淘沙般的反复锤炼积淀而成的,在一定程度上文化象征着时间,代表着经典。因此文化建设要放眼长远,制定发展规划,不能满足于眼前取得的成绩。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总体的工作思路应是: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导,以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目标,以实现法官队伍的职业化、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支点,挑起法院文化建设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科学谋划,放眼长远,不断跟进。

(二)突出法官的主体性地位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法官才是法院文化的主体。因此,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必然要突出法官的主体性地位,增强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依法办案的职业能力。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从而培养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

(三)创新法院文化的发展方式

创新法院文化的发展方式就是要改变过去单一化、形式化的现象,把法院文化建设和全体干警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把法院的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体现在每一个干警的身上。

(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法院文化

由于处在同样的国情之下,各地法院的文化建设存在共性,要建设突出的法院文化就要挖掘地方特色,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要把现代司法理念、先进法院文化与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结合起来,既继承优良传统,又体现时代特点。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五篇

一、全区法院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

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最高法院提出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使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发挥了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必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当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一些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表现在一些法院党组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不到位,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够;一些法院的党组班子成员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还有些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组班子在法院干警中的威信。

(二)一些法院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表现在一些法院不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没有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不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不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单一、缺乏创新,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职能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狭窄,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差,从而影响了法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表现在一些党员干警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有的党员干警受西方三权分立思潮的影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不够深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警党员意识淡化,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缺乏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表现在有的法院党建工作就党建讲党建,不能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抛开了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失去了对法院工作指导,也使法院党建工作丧失了生命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是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_院长强调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法院队伍的主体是党员,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既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先进性的政治需要,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应当紧抓三个主体,紧扣五个突出。

(一)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抓三个主体,确保党建工作有的放矢。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由相应的主体负责实施,笔者根据党建工作的层次,将承担党建工作的主体划分为三类,即具有领导核心作用的法院党组班子、具有战斗堡垒作用的法院基层党组织、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警。抓住了主体,明确了责任,党建工作就能有的放矢。

第一,紧抓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确保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法院的党组班子是本级法院的领导核心,加强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关键。各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班子成员之间既要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又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一团和气、不讲原则、影响工作;上级法院党组班子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班子的协管、监管力度,通过向当地党委推荐党组班子成员、对下级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司法巡查、检查下级法院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法院党组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成为法院干警的标杆,确保党组班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第二,紧抓各级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各级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各级法院要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主动将法院聘用人员中的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范围。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设功能性党小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发展。

第三,紧抓党员干警素质建设,确保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警的素质是保证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关键。各级法院要以提高党员干警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干警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党员评星定格制度,激发党员干警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培养、发展青年干警、聘用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_。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法院退休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拓宽党员教育渠道,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提高党员党性修养。要切实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以公开促先进,确保党员干警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扣五个突出,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必须与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党建工作在人民法院的重要作用,才能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具有生机和活力,才能确保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紧扣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要力量是党员干警,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法院必须将党的领导置于首位,服从、巩固和加强党的集中领导,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经律,自觉接受当地党委对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领导,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与人民利益保持一致。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贫困地区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为xxxx经济社会科学 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六篇

关于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灵台县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为上级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意见提供依据。根据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专人对我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困难重重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随之而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国际司法体制接轨成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这一形势与现状要求我们审判机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就我院现状的分析,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我院现有职工51人,法官39人,大学文化程度25人,占,大专文化程度13人,占,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人,占4%,全日制法律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3人,占,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2人,占,其余19人与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专、高中文化程度自学取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占。这样的法官文化结构与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院队伍的要求相距甚远。为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们认为目前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解决法官队伍素质仍然偏低的问题

由前面的统计可以看出,我院有的法官是从事法官职业后才学的法律。而他们主要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而成长起来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经常发生的常规性案件尚能应付,对于新类型案件两眼一模黑,既是临时性的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往往是穷于应付,极易导致偏差。这也是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七篇

去年以来,全省(四川省)法院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逐步显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已在司法层面上得到初步反映。为主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专门课题组。课题组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和部分企业代表就法院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紧扣法院职能,提出法院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金融危机反映到法院工作中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危机目前在司法层面的影响已初步显现

相关数据反映,目前,涉金融案件收案已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增量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正常反映,而非完全因金融危机所致。这主要是由我省所处区位(内陆省份)、经济结构(外向型经济相对比重较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规律所决定。未来上升趋势将更为明显,可以预测,在xx年以及之后较长的时期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大量反映到司法领域。

(二)所涉法院和工作领域较为集中

从所涉法院范围来看,目前大成都经济圈内的基层法院相对反映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多,如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等基层法院,而中、高级法院和其他市、州法院尚反映不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案件较少。从所涉工作领域来看,在民事审判、执行领域已有明显反映,刑事审判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行政审判领域目前尚不明显。

(三)五类案件明显上升

一是涉及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该类案件涵盖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费等多种纠纷。二是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势头明显。三是房地产纠纷大幅度增长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房地产合同案件同比增长,该类案件涵盖了建筑施工、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预售等多种纠纷。因社会整体经济低迷、房价下滑,出现了购房者按揭断供、开发商交房买方不接受、恶意毁约、违约等情况,这类纠纷敏感度高、易形成连锁反应的群体性纠纷。四是贷款纠纷大幅增长。如成都市青羊区法院xx年下半年贷款案件同比增长,信用卡透支案件增长360%。五是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事案件上升明显。xx年全省票据案件同比增长,股东权案件增长,证券案件同比增长。

(四)诉讼保全、执行工作呈现新动向

xx年全省法院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均有明显上升。银行要求收回贷款,以及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保全的案件均已显现。

二、当前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院自身面临的问题

1.个别审判人员对法院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法官认为金融危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事,远离自己的工作生活,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对金融危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金融危机主要是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影响大,而对我国无甚影响或影响较小。

2.部分法院对如何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思考不够、行动不力。部分法院认为法院只能被动受理案件,而后在审理、执行中才能服务企业,而不是主动积极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及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

3.对部分企业经营受损是否确属金融危机影响甄别不够。在金融危机中确有部分企业是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致资金紧张,履约能力受限。但也有一部分企业与此无关,而是借机恶意毁约、要挟、赖债及逃债等。调研显示,在过去的工作中,法院对该类情况的把握和甄别不够。

4.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与常态纠纷相比,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背景下,涉金融危机纠纷面临着更多的突变性和非确定性,使法院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这就要求法院保持一种稳健和冷静的司法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金融危机纠纷的预测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确保司法应对能动有序。

5.司法解决纠纷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加大。灾后重建与金融危机背景下,各类纠纷所涉社会因素、政策因素与法律因素多重交织,司法的有限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单纯依靠司法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法院不加分析,全然介入,不仅难以有效和顺利解决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的投入。

6.裁判标准的把握及利益冲突的平衡难度加大。由于地震和金融危机因素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因此变得更为复杂、多样,突出反映在五方面:共性要求与特殊情形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原由与突变情势纠结;常态调控与应急处置交错;程序选择与实体裁量两难。针对具体个案,特别是广受关注的争议性案件的司法裁量一般化与个别化之间的潜在冲突有所加剧,保持统一的裁判标准、平衡利益冲突难度加大。

(二)相关规定不完善制约了法院功能的发挥

1.司法救助的范围有限。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免交诉讼费的救助对象仅限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而不包括企业。而受这次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的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减、免时,如果严格依法则不符合条件,即使符合条件也仅能缓、减,而不能免交诉讼费。

2.司法高效的要求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存在冲突。我国目前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类型已有明确规定,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更显紧张。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平时民事法官一年人均办案300余件,如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就需要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管辖权下放与基层法院办案能力存在一定矛盾。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经济纠纷级别管辖的规定,将原由中高级法院一审的85%以上大标的民商事案件下放到基层法院。这一规定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且基层法院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在此特殊时期矛盾更显突出。

4.《物权法》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调研显示,商品房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物业纠纷频发(这类纠纷处理不当易引发连锁性群体纠纷),但因《物权法》规定较为原则,相关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尚未出台,致各地法院在处理中把握尺度不一。

5.对“金融危机”是否属免责事由理解不一。因金融危机致不少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出现了大量违约案件。但对“金融危机”是否可视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目前尚存在不同认识,亟需相关政策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三)司法政策影响了法院功能的发挥

1.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与服务企业“过冬”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中央政法委牵头的“清积”专项活动,目前正在深入开展,而在被执行人中有大量属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因此,“清积”工作与服务企业“过冬”二者之间必然存在紧张关系。虽然在执行中法院会尽可能调整司法策略,创新执行方法,平衡双方利益,但在穷尽一切手段后,冲突仍有可能存在,法院应如何选择,需要较为明晰的司法政策指导。

2.维护金融安全与服务企业“过冬”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二者均是中央政策的要求,但金融企业追收欠款所涉的一部分企业正好又是受危机影响的企业,法院在穷尽策略和手段后,部分案件间的冲突仍在所难免,法院如何选择,同样需要司法政策指导。

3.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一方面,金融危机中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效率、实效要求更高;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部分企业又是被告或被执行主体,需要给予一个喘息之机以安全“过冬”。法院工作一方面要考虑人民群众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企业的发展,致使法院工作面临两方面矛盾的协调难度增大。

三、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对策路径

人民法院应密切关注金融危机走势,通过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市场良性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发展、变化态势,以及对我国、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认清法院工作在化解金融危机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探索新的有效应对措施。二是转变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模式。认真研究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变被动为主动。跳出法院没有案件就不能服务经济的狭隘意识,既处理好案件,又积极主动的参与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打破思维定势,注重利益平衡。常态思维下,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外向型等企业被视为强势主体,但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社会背景下,部分企业转变为“弱势群体”,这就需要改变对案件的惯性思维与判断标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要注重考量、权衡案件处理的利弊得失,既要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又要权衡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对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突破常规,特事特办,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防止个别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或刑事案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司法服务空间。一是积极建立对企业进行定点法律援助的帮扶机制。为帮助企业安全“过冬”,切实建立对企业进行定点帮扶的法律援助机制,将部分影响严重的企业列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通过对定点企业进行走访和调研,了解我省企业经营状况和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联席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企业因金融危机已经面临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政策问题逐一梳理,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三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对于法院在服务经济、办理相关案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积极采取司法建议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促使问题得以解决。四是适时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进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困”等专项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金融安全。依法打击侵犯国有资产等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最大限度保护国有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制裁金融违规行为,加大追缴赃款、退赔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最大限度保障国有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合理把握涉企业债务案件的审判尺度,妥善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的风险和困难。依法审理涉房地产、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知识产权等类案件,合理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制度,服务经济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的整治行为,遏制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加大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促使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创新行政诉讼结案方式,大力推行协调和解,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大力加强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金融纠纷案件难以执行的问题。认真研究执行工作策略,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化解“执行难”的综合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体系,推进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的建立,妥善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企业的困难,帮助企业安全“过冬”。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院功能有效发挥。一是建立纠纷甄别机制。各级法院在立、审、执的各环节建立纠纷甄别制度,区分哪些主体确属受金融危机影响,哪些是借危机为己寻利,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健全立、审、执“绿色通道”机制。对需要及时处理的涉金融危机纠纷、涉民生案件,适用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涉及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企业改制、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产生的群体诉讼以及影响金融经济秩序稳定、社会稳定等特别重大的案件,各级法院实行逐级向上级法院报告制度。四是建立重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对于涉及当地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以及涉及群体性纠纷等重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省法院统一协调、指定集中审理和执行,统一裁判标准。

(五)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依法处理好群体性纠纷案件。在处理群体性纠纷中,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监管、劳动保障及相关经济金融政策制定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调,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有机结合,有效化解纠纷。二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提高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着力提高法院队伍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两个加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及省法院的相关规定,提高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四是加强组织指导。省法院切实加强对大要案件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注重认真研究、精心审理、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

四、促进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力量,全面加强协调配合,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从而形成联动合力,为企业创造宽松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针对实践中反映较为集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加以修改完善,确保法院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建议修改司法救助的主体范围,将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纳入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范围。二是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赋予部分案件当事人在级别管辖上享有一定的选择权。三是建议《物权法》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对“金融危机”是否属民法上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尽快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四是建议出台相关司法政策,统一有关纠纷的应对思路和处理尺度。

(二)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应对金融危机的协调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由党委、公检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相关人员组成,定期交流,加强信息共享、法律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及工作协作联动。在此基础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情况通报机制。

(三)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金融危机的防范和化解。相关单位立足自身职能范围,进一步提高对集团纠纷苗头的敏感性,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对于有矛盾苗头以及有示范效应、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事件,及时向本级及上级政法委与政府报送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

(四)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川渝或更多省、市协商形成不同省、市司法机关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各司法机关之间互通案件信息、司法工作协作、社会力量配合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妥善处理涉金融危机案件。

(五)各级政府在实施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环境保护、房地产等领域,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尽量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更加重视通过协调和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帮助企业平稳过渡,安全“过冬”。

(课题组成员:陈明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茂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蒋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徐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本文刊载于《人民司法》xx年第7期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八篇

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人是工作的主体。在人民法院,只有全体工作人员具备了很高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实现司法公正,提高法庭审判和执行效率才有根本保证。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人,大力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庭队伍

一、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向管理用劲,在规范中提高,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

一是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领导班子注重学习,团结务实,思路清晰,作好表率,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认真学习党的_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解放思想、改进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干警的“五个意识”明显增强。、落实、政治学习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司法考试,及时解决学习费用。仅去年就先后组织法官68人次培训,自20xx年国家开展司法资格统一考试以来,全院共8人通过,通过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全院本科学历达到92人,法官在全体人员的比例和职级配备进一步优化。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坚持通报,积极组织“效能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干部监督。

二是司法能力有了新提高。去年,全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269件,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人员人均结案近30件,审判质量、效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方针,去年,民商案件适用调解方式结案864件,调解率为,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适用调解方式结案15件,调解率为97%,执行适用和解方式结案61件,,“四调”能力在司法应用中明显增强,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开展庭审观摩比赛和优秀司法文书评比活动,年终评选先进活动,干警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和理论研讨能力取得显著增强。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赋予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干警管理协调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司法管理取得新规范。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竞争激励机制,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抓手,对单位进行位次管理,对个人实行绩效考评,解决了干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从抓制度的检查、考核、落实入手,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干警自觉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好习惯。严格考核落实制度,兑现各种承诺,树立制度权威,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四是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高。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司法亲民,为民、便民意识得到增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去年“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全院干警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不怕吃苦,清结了一大批案件。落实司法服务承诺,推行便民诉讼;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去年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13万元。

五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摆正位置,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工作协调,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以有为之绩谋工作地位。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民商事审判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努力促进_____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认真审理涉及“三农”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注重再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大沟通力度,采取庭外协调,思想疏通办法,尽可能地把“官民”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维护、协调的有机统一。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院还积极参与事关其他全县工作大局的活动,把审判执行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院的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第一,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偏少。目前全院具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已达92人,但真正高院全日制本科的却只有不到10人,综合法律水平不高。二是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有的业务能力高,但政治素质欠缺。三是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些案件因 未考虑到其他因素,盲目适用法律下判,造成当事人上访或上诉,埋下不安定隐患。四是作风纪律涣散。个别基层法庭在抽查中出现“无人庭”;五是个别干警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吃、拿、卡、要等行为还时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体现出来。廉政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领导不批评、媒体不曝光、群众不告状、个人不出事。六是个别干警“名利”思想严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业。七是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满足于原有的工作思维模式,停留在凭经验办案或单凭法律规定办案。在处理其他事务中,方式单一,思路不灵活,协调能力差。

第二,整体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损害了法院形象。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较大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规定,出现个别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不同;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审判人员对案情掌握不细不严肃,不按规定举证、质证和认证。三是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院虽无超审限案件,但结案周期过长,绩效考核在全市排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仍需加大。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目前走在全市法院的前面,但还有几个信访难案有待解决。

第三,司法为民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一是公仆意识树的不够牢。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对当事人“冷、热”不均。在审判和执行中掺杂人情、金钱等权势的因素,自觉不自觉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徇情的工具;联系群众不密切,向领导通报多,向群众汇报少;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尤其听取一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少二是调处力度不够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造成个别案件上诉或信访。三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偏面认为涉诉信访工作只是立案信访的事,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个别同志甚至认为上访的群众是“刁民”,既不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也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造成群众走上信访路。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信访人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四是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为民措施的工作上,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司法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机关作风纪律抓得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个别同志纪律观念差,迟到早退,懒惰散漫,玩心重,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个别同志只想当官不想干活,讲安逸图享受,只愿说好话办好事,不愿碰硬不敢较真,以致有效的制度没有充分发挥效能,有效的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工作纰漏时有发生,整个管理还存在死角。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

第一,以班子建设的核心,全面增强队伍的政治和廉洁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浓化学习氛围,使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开展十个专题的大讨论,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种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检讨责任;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领导责任追究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追究存在违法审判、司法瑕疵问题等责任人的党政责任。

第二,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全院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台帐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实行三分之二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效率提速,开展办案竞赛,严格追究违法超审限。继续坚持审判质量“五级把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带长”法官的监管职责,严格裁判文书校核,杜绝低级差错,实行问题案件审查问责、差错案件剖析讲评,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庭审规范周检查、月通报制度,严禁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严禁内部说情和过问职务外案件,全程纠防审判瑕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疑虑。按照中院《关于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加强对一审案件审判质量把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发挥好再审的屏障作用,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法院内部。

第三,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根本,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案结事了。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人民属性,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态度上亲民、爱民,方法上便民、利民,结果上维民权、保民安。强化调解,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把调解作为处理各类案件的首选手段,作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调解,整合外部资源,促进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纷争。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推行和谐司法,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追求和谐的司法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以落实“十件实事”为载体,进一步取信于民。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当事人座谈会,虚心征询当事人意见,对损害法院形象的各种不良行为实行内部公示,并严肃查处,该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该作党政纪处理的坚决追究党政纪责任。坚决落实稳控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想方设法,理顺情绪,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争取上访人息诉罢访;对情绪激烈、有上访苗头的,看死盯牢。出现恶性上访的,坚决追究责任。坚持大接访和院长值班接访制度,建立完善集中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按照建设规范型法院的要求,坚持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制度设计理念,以绩效考评为龙头,修订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核心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搞好目标责任监控,要深入学习研究《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组决策精神吃透吃准。各监控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大胆管理。建立个人绩效档案,认真做好登记,确保在年终考评时有根有据,奖罚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继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定期评查案卷,审查违法审判线索,考核通报调解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案件质量指标。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严格审限监控,狠抓审判流程环节提速,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共同提高。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规范法官的行为、语言、礼仪和形象,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建立健全合议庭工作规范,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不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强化庭审功能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司法文书制作,认真解决庭审笔录、审理报告、合议笔录简单应付,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庭审及意见的形成过程等问题。彻底根除裁判文书文字差错多和说理性不强的问题。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公开得公正,以公正换民心。

第五,以树牢大局观念为前提,更加自觉主动地把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院的重要工作意见、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主动向县委报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统一协调,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媒体、公众的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_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地位,确保人民法院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九篇

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尊崇,事关和法律的全面实施,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淇县人民法院围绕影响和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当前,涉诉信访可以说是各级人民法院谈之色变的老大难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信访、上访人员也在不断的增加。混迹在这些人员中的无理闹访、缠访者,动辄举条幅、呼口号公然诋毁法院裁判或法官声誉。本次调研结果,也表明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屏障。

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不仅会影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增加他们对法院裁判的不信任,还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和权威。

秉承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理念,赋予法官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客观需要,也是由法律的局限性所决定的。但是由于这种自由裁量权过大,必然会为司法专横和司法不公,提供温床。

排除目前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与政策相冲突等客观因素外,个案的实体不公正、程序不规范和办案效率低下,也是制约司法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因素。

“官官相护,清官少”、“人不和天斗,民不和官斗”这种在历史中存活若干年的糟粕法律思想仍然富有活力,甚至还发展演绎出了“大个帽两头翘”“有理无理,先送礼”等这样的谚语,在社会上流行。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系统、浩大的工程,不仅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为之不懈的努力和奋斗,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司法诉讼程序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那么就必须设置涉法、涉诉信访一次性终结机制,完善信访流程管理,否则,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就无从谈起。

人民法院必须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以提高案件质效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真正赢得公信。

在原有司法公开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民的司法参与度,保障司法的公开透明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我国的普法宣传还停留在“以案说法”、“漫画说法”“法制标语”、“宣传板块”等一维宣传的层面上,可以说是法官、法院的独角戏,缺少互动性、及时性和灵动性,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法治宣传的需求。建议在下一步的宣传工作中能够利用新型载体,融入现代精神,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1、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件,积极进行回应,解答疑问,寻求认同。

2、与新闻媒体、电台、电视_系开办“法官、法学专家、公众大辩论”栏目,邀请知名法学家、社会学者、公众代表,参与对争议法条、热点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大辩论,宣传法律,解读诉讼。

3、谱写旋律优美、易于上口的法院歌、法官歌;拍摄以法院、法官为正面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务求立意新、情节引人;不断吸收现代新闻炒作方法,应用于法制宣传和树立司法权威,从而努力达到司法有公信、法律受尊重、人人都守法的社会新气象。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篇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

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名同志给予了物质奖励。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全院人员学历情况分析

1、各类学历人员总数:

硕士研究生:xx名;研究生:xx名;本科:xx名;大专:xx名;中专以下:xx名。

2、大专以上法律专科毕业xx人,占全院人数比例xx%。

3、全院干警当前学历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人数:xx人

(2)培训内容: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3)培训效果:有17人学历得到提高。其中:xx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xx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xx人获得本科证书;xx人获得最高院本科学历教育证书。

二、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

一是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和技能考试。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上半年,向中院《**审判研究》推荐了1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是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结合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选拔出3名个人、2个群体学习典型,并编发了事迹材料,号召全院干警以学习典型为榜样,开展学身边人,做先进事活动。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法院申诉案件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一篇

20_年2月,以杨宗龙院长为核心的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后,把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抓好执行工作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真正体现的执行观念,积极探索和研究了新时期适合本地区的执行方法和技巧,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又提出了新的举措:

一、法警队每周轮派二名法警到执行局,协助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二、加大执行力度,根据每一个案的需要,有必要强制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在执行用车上,配备全院最好的车辆,执行局在必要时可动用全院所有车辆;

四、加强执行队伍自身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干警要克服畏难情绪,热爱本职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从固有的执行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积极探索和研究执行方法,穷尽司法程序,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7、严格审判监督,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案件的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为确保案件质量,通海法院一是根据省高院制定的“四率一限”规定,全面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严把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制定并实施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办案奖惩考核办法》。将“案件的审结率、裁判的正确率、公开开庭率、当庭宣判率和审理期限”五项指标具体细化到每个业务庭,用以规范审判行为,建立了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体系,每月一查一报。评查中,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把案件的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奖优罚劣,有错究责,确保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干规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树立铁案意识和精品案意识;加大对发回重审案件的惩罚力度,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审判纪律;建立了法官与律师、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两条廉政建设隔离带,杜绝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三是杜绝法院内部管理人员对案件的干预,法院领导不得过问不属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案件。

8、积极探索小法院的审判管理模式

通海法院作为小法院,我们没有套用照搬先进发达地区的法院人财物充足的审判管理模式,而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审判管理模式,在我院已经实施的民

一、民二庭合并和法警队、立案庭合并的实践基础上,围绕优化人力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内在潜能,公正高效地发挥作用,达到了人力资源的内部优化整合,努力寻找出了既完善机构,又要节约、集中和优化人力资源的小法院管理模式。一年来,根据审判实际需要,全院共调整轮岗人员38人次,并在大量实践和深层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和方法,形成了专题调研文章《通海法院关于探索小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思路》。

9、切实加强指导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_、_、最高法院有关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通知精神,就如何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审判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努力使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业务指导水平;三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通过研讨会、培训和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与信息反馈制度。帮助当事人和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建立联系;法院确定9名法官兼任调解指导员职责,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形式,加强对调解委员会的走访,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及时关注和解决,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_年通海县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全国先进法院”。

㈡、队伍建设是关键

五年来,通海法院40多名干警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严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_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走“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精兵强审强执之路。全面加强了队伍的理论学习、纪律教育、业务培训和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完善职业监督,在队伍建设上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特色:确立了以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改革为核心内容,实行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单独系列管理,来全面推进通海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改革思路,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道德高尚、廉洁文明、视公正为生命的职业法官队伍,不断推进了法官职业化进程。创造了全院干警十五年来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司法廉政优秀纪录,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为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1、队伍建设的主要成绩:

1999年被省、市两级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1999-20_年,院党组班子被考评为全市特等奖;1997-20_年,连续五年被考评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名;1998-20_年,连续四年被考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_年,被省政法委表彰为“20_年全省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20_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_年和20_年,全院干警两次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_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全国先进法院”。

2、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职业意识

五年来,通海法院坚持将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置于工作首位,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五大、_精神。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一教育三整顿”、创建“三无”法院、“转变审判作风年”、“执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三讲”、“三个代表”学习、“团结干事”、“立党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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