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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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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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08时09分,甘肃发电公司甘谷发电厂处理#2炉(SG-1025/)捞渣机(GBL12tX40)故障结束后,在处理冷灰斗蓬灰渣过程中,灰渣突然塌落至冷灰斗,大量热汽、热水、热渣从冷灰斗喷出,导致在捞渣机上部平台和地面工作的9人不同程度烫伤。目前,其中两人(设备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七名伤员(设备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两名检修工、三名消防员)已经转送西安救治。事故的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为广泛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现将事故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5月12日9时15分,检修人员处理“捞渣机找中心、链条入轨并找平衡”,开出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工作内容为“2号炉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于10时07分许可开工。17时30分检修工作完工,押票试转,捞渣机过流跳闸,判断故障为捞渣机链条刮板卡涩,随即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处理刮板脱落、销轴掉落缺陷。22时47分消缺结束。运行人员进行系统恢复。13日0时25分注水结束,运行人员组织开始排渣。西侧关断门打开后焦渣排放正常,东侧焦渣下落不畅,经检查在冷灰斗处灰渣蓬住。2时10分,值长向带班领导汇报后联系设备部、消防队等有关人员,并调来消防车进行冲渣排渣。工作至13日5时许,效果仍不明显。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到集控室旁会议室研究下一步处理方案。7时40分左右,生产副厂长、设备部主任、副主任、锅炉点检长、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检修项目部经理等人返回现场。生产副厂长看了情况后,回办公楼组织8点生产调度会,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接电话后去查看脱硫系统缺陷,发电部副主任回集控室,锅炉点检长身体不适也离开了现场。约08时10分,突然发生大量灰渣塌落,锅炉下水封被破坏,热汽、热灰渣从捞渣机与液压关断门(打开状态)结合部喷出,造成9名人员被烫伤。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二、事故暴露问题目前事故还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有待调查结束后详细分析,根据初步调查显示这起事故暴露出若干问题:1. 现场检修组织不力,缺陷处理时间过长设备健康水平差,缺陷频发,现场缺陷工作组织不力,导致消缺时间过长。在“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结束后,试转时又出现捞渣机过流跳闸,最后发现“刮板脱落、销轴掉落”,从许可开工到消缺最后结束进行了12小时40分钟,致使灰渣过长时间无法排除。2.危险点分析不够,安全措施不完善锅炉异常运行,冷灰斗上部大量积存灰渣的情况下,对作业可能存在灰渣塌落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人员急于处置,造成多人聚集在捞渣机附近,以至突然发生塌落后人员躲闪不及烫伤。3.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意识欠缺个人的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的安全学习针对性不够。对作业本身和周边环境存在风险估计不足,对于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意识不到,自我防范意识欠缺,个人防护不够。三、相关要求这起事故是集团公司组建以来,生产系统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要求如下:1.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设备异常运行,故障处理安全底数不清时,严禁冒险作业。2.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快速有效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生产领导和技术人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坚决杜绝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行为。3. 严肃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加强危险点分析,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抓好现场措施落实。对于冲渣等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防护措施必须经企业生产领导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4. 切实开展反“三违”治理活动,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执行的检查力度,营造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学规程、严格执行规程的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坚决杜绝经验主义、克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5. 各级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二十五项重点反措实施导则”,对于“导则”的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能力建设。6.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要针对这起事故,从规章制度的执行、反事故措施的落实、作业现场的管理和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等方面,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友发集团天丰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第 期 20xx年x月x日关于4月x日至24日二起安全事故的'处理通报
20xx年x月x日至24日集团本部发生2起轻伤事故,现将这二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棒材一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3点50分左右,棒材一厂一线丙班精轧调整工##在协助8#机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导位压至骨折。当时,该班在实施检修换槽装导位,精轧调整工##被带班长安排在8#机协助安装。在安装导位的过程中,行车未能准确将导位起吊至安装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将导位推到位。在此情况下,##右手推导位,左手打手势,指挥行车工##1将吊钩微微下降。而行车工在收到指挥信号之后误理解为需微微向北移动,结果两人因沟通与操作失误致使导位翻身上翘,导致##右手小拇指被压至骨折。
2、事故原因:
(1)精轧调整工##安全意识薄弱,在协助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发送不规范信号手势,在推导位的过程中没能将手放置在安全的区域,且在导位翻身时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2)行车工##1在接收到不规范信号手势之后,不经确认即开动行车;
(3)将钢丝绳从导位孔中心穿过以实施导位起吊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条规
定,对此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精轧调整工##负主要责任,考核500元,鉴于其平时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一直比较薄弱,除考核500元之外并作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2)行车工##1负次要责任,考核200元;
(3)轧机组长,负领导责任,考核200元;
(4)带班长,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5)责成棒材一厂立即组织所有指挥人员开展有关《起重指挥信号图》等行车指挥知识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
二、炼钢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8点40分左右,炼钢厂甲车间修磨组,修磨工##在与行车工##1配合装车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与中指被圆管坯夹至骨折。当时,##在车上,车辆头朝正南停放,车内共需装5吊圆管坯,车厢内已装有三吊九根圆管坯(230*9000,平放)。在装第四吊圆管坯时,行车工把坯起放在了车厢中间而不便于继续装第五吊,##遂示意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放。当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移的时候,坯开始晃动,坯一头也移至了车厢外,无法放到位。见此情况,##便用手去扳坯,而就在这时,坯的另一头碰到了车厢插桩,致使3根圆管坯重叠起来夹到了赵伟俊的左手,导致##左手食指与中指骨折。
2、事故原因:
(1)第四吊圆管坯已放到车箱中间位置后在向西移动的过程中行车起吊太高,导致三根圆管坯(当时是平的)碰到插桩后重叠起来;
(2)修磨工##在与行车工配合装车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
不该用手去扳坯,在坯重叠起来时也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3)行车工##1在吊坯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在明知在##用左手扳坯可能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形下,没有拒吊;
(4)双方配合作业时,没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条规定,现对此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修磨工##与行车工##1,在配合作业时安全意识薄弱,两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各考核300元;
(2)修磨组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行车主管,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以上两起安全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集团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分厂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委办函〔20_〕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xxx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北京冬奥会期间,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月6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一灰斗因脱硫灰料位过高、重量过重,导致灰斗内部横拉杆断开,灰斗底部突然开裂,脱硫灰大量涌出,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月15日,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电厂”)一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支撑件因老化、强度降低,支撑件连接部位断裂,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2月18日,广东省惠东县华业铸造厂(以下简称“华业铸造厂”)一电弧炉在炉内留存钢水的情况下更换侧壁氧枪,先将未通冷却水的氧枪插入炉内,再接冷却水软管,导致氧枪因高温且长时间失去冷却水保护而焊缝开裂,在通入冷却水后,大量冷却水进入钢水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且该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经初步调查,以上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暴露了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追求高效率丧失安全底线。华业铸造厂擅自改变电弧炉原有工艺设计,在出厂时只有一个炉门氧枪的基础上,私自增设了两个侧壁氧枪,以增加供氧强度,缩短炼钢时间,提高冶炼效率。而增设的氧枪未配备联锁、报警装置,靠人工观察氧枪是否漏水,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完全丧失了安全底线,这是典型的为了发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逾越红线的行为。
二是野蛮作业带来高风险。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是钢铁企业的常识性重大风险。华业铸造厂从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员工毫无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多生产,事故当天上午7时许发现了2号氧枪漏水,仍然继续冶炼,第二炉出钢后,发现漏水变大,才决定更换氧枪,因新氧枪没拿到现场,又继续炼了一炉钢,直到10时23分才停下更换。为了更换氧枪后,继续冶炼时不重新冷炉冶炼,节省时间,更快出钢,更换氧枪时没有清空炉内钢水,且先将未通冷却水的氧枪插入电弧炉焊接,再接冷却水软管,发现软管接头与氧枪水管接口不匹配后又拿新的软管,导致氧枪因高温且长时间失去冷却水保护焊缝开裂,通水后,冷却水直接进入高温钢水中发生爆炸,是典型的“要钱不要命”。
三是专业岗位人员不专业。华业铸造厂安全主管“一问三不知”,炉长、炉前工、调度长等关键岗位员工无专业背景,操作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上下都是为了加快炼钢、加快出钢,安全职责和培训教育完全没有落实;临时聘用的技术负责人同时负责多家钢铁企业的技术管理,没有发现或不愿提出改变电弧炉工艺设计、增设侧壁氧枪带来的安全风险,形同虚设。马钢和外高桥电厂均将涉事项目承包给专业公司,但实际现场操作人员同为劳务派遣工,部分劳务派遣工未从事过相关工作,安全技能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
四是管理能力低不适应安全生产需要。华业铸造厂采用康斯迪炉,连续加料连续炼钢,冶炼效率高,但企业管理缺失,把多生产、高效益当作头等大事,员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没有人文关怀,每天两班倒,每班作业12小时,长年累月连续干,把员工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律当摆设。部分企业因环保要求提高,增设或改造环保设施,但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的管理缺失,安全风险未能得到有效管控。马钢脱硫脱硝系统为技改项目,运营托管给中冶宝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事发当天系统中控操作人员发现脱硫塔床层压差下降后,未研究分析原因,错误采取持续增大各灰斗脱硫灰返料量和加入消石灰等常规措施,导致返料口堵塞的灰斗中脱硫灰总量持续增加,重量过大。
五是检查不认真查不出关键问题。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钢铁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钢八条”中的第五条对炼钢设备水冷件要求必须有进出水流量、温差报警联锁装置,要求企业自查自改,监管部门逐企逐项逐设备进行执法检查,惠州市和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去年对该企业均进行了执法检查,企业属蓄意行为,应急部门没有查出问题。今年2月12日,惠州市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在对华业铸造厂进行复产复工安全检查,仍未查出企业擅自改装等问题,安全检查的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助长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甚至蓄意瞒报。外高桥电厂虽开展了布袋除尘器的安全检查,但仅限于除尘器设备本体,未对连续使用26年的钢结构支撑件的强度、承载能力进行检测和鉴定。
六是委托方和承包方安全履责不到位。马钢在履行委托方安全责任中,存在未发现中冶宝钢现场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安全风险不符等问题,且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针对性不强;外高桥电厂作为委托方,对除尘器检修作业“以包代管、一包了之”,既未审查作业方案,也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七是中央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涉事的企业中马钢隶属于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宝钢隶属于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外高桥电厂隶属于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央企业。暴露了部分中央企业总部对下属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安全管理层层衰减和安全管理水平“洼地”。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扭转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有关单位要以通报的三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照检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处理好才能带来增长和发展,处理不好就是“吃人的老虎”。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自律;监管部门要理直气壮,敢于动真碰硬,做好他律,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目标任务,有效运用关闭整顿、失信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手段,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落实逐企逐项逐设备对钢铁企业“钢八条”情况的执法检查,全面完成整治“清零”任务。要摸底排查短流程钢铁企业,严厉打击违规改装、擅自取消报警联锁装置等违法行为。要将工贸企业脱硫脱硝系统、污水处理池等环保设施的安全性能纳入执法检查范围,防止因提高环保要求增大安全风险而导致事故发生。对下达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和关闭、破坏安全监控报警等设备设施的企业有关负责人,要按照《xxx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行刑衔接,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各企业要按规定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并设置有效的报警值,不得人为取消联锁报警装置、调整报警值。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制定关键岗位人员用工准入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xxx劳动法》,严禁安排员工疲劳作业。严格执行《xxx劳动合同法》,严禁安排劳务派遣工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岗。要加强对企业聘请的技术负责人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成为违法企业的“技术帮凶”。加大对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辨识各环节主要安全风险,科学、合理地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按照《xxx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明确与承包方或者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监护,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安排专人实时监测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或安全技能水平不足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清退出场。
四、切实树立中央企业形象。中央企业抓安全生产要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特有的制度优势,建立从央企总部到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全链条;落实各级企业“关键少数”安全职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支持分管安全负责人全力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助手,严把安全关口,全力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xxx安委会办公室
20_年3月4日
PART B: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50分)★★★★★ [复习要求:框架必背,范文需理解]
注意事项:
1.保险起见,每个部分均需加余量,比如第三部分的具体问题最好写4个而不是3个,第四部分的基本原因需要写6至8条,根本原因要写3条,第五部分的建议也需6至8条。
2. 请各位同学写上第六部分总结,因为写上之后至少不扣分,写得不太差还可以酌情加分。 3. 总篇幅:1500至20_字。尽量多写绝不少写。
4. 时间分配:写案例分析报告至少需要预留100分钟以上。15分钟读案例,15分钟构思,找问题是关键,如果是采购案例,可以从成本,质量,交货期/响应速度,效率(如信息系统、采购流程、库存管理)等方面来找问题。如果是供应链案例,可以从可靠性,反应性,柔性,成本,效率(如信息系统、供应链流程、库存管理),对企业产品或市场战略的支持性等方面找问题,至少60分钟写作,还有10分钟可以欣赏一下其他没有写完同学的窘态。
5.另外,前言需要精炼、清晰。背景分析不用写太多,本部分不一定要完全按照框架和范文的写法,可以灵活地结合案例来分析企业的现状,产品特点,企业战略,行业背景,供应链的类型、结构、绩效等,最好使用一种案例分析工具(见本资料第三部分,如分析竞争情况可用波特五力,分析供应链现状可用SCOR)。我们需要尽量把更多的时间和篇幅放在识别问题、分析原因及提出建议等方面。至少需要预留45分钟用于这三部分的写作。
1呈现不同类型案例分析
道德与法制课程的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形式,在实际的教学时可以根据教学的进程以及学生学习的情况来进行,将全班的学生作为访问的具体对象,从而开展各种活动。教师要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部分,可以通过课堂提问的方式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思维也会跟随着老师的想法进行思考,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还可以在课堂内开展一次辩论比赛,让学生们可以自由的选择观点,讲道理并摆明事实,例如让学生开展一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辩论赛,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之后,就要开始分析问题了,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独立的阅读案例,自主的思考提出的问题,然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教师作为引导者应该鼓励学生多发表自己的看法。当学生们讨论完毕之后就要在学生分析案例的基?A上,选择出表现比较好的学生走上讲台,提出自己的看法,接着由不同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展开多方的讨论与研究。教师要对整个讨论的过程进行记录与评价,针对学生的不同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与解释,让学生认识到如果父母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我们也是要进行批评与阻止的,只要是为了父母好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如果父母触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案例教学遵循一般原则
在案例教学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典型的案例会出现比较复杂的问题情境,教师应该善于抓住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利用生动有趣的方式来讲解,从而引导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如果教师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设置更多的问题情境,那么就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的想象力得到更大的发挥。还要坚持让学生作为主体的原则,学生由学习被动接受变成主动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作为学生当教师提出了一个案例之后,首先要认真的分析案例,从多个方面寻找资料,积极的参与到讨论中,然后认真仔细的写分析报告。教师则需要制造出融洽的气氛,适当的能够参与到讨论中。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来说,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要多联系实际的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择学生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帮助学生正确的理解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具体的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应该是贴近于社会生活,并且是对学生能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的案例,学生会根据实际生活中的做法以及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对学生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主要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方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利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整体的教学效果,同时也需要多关注对案例的选取原则,选择最合适的教学案例法,真正的发挥出案例教学的优势,也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让学生能够明辨是非,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有很大的帮助。
近日,《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根据《预案》要求,哈市将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按照事故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需在1小时内初次报告。
A、按照事故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按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4个级别。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事故等级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了解情况后,分别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xxx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各自职责分工进行调查处理。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药品xxx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成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区、县(市)政府组织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B、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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